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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2-09-23 瀏覽次數:1020次
為電詐分子“洗錢”,山西10人被采取強制措施
來源:山西晚報
9月21日,晉城市公安局向社會發布信息,近日澤州公安打掉了一個為電詐分子“洗錢”的犯罪團伙,抓獲10名犯罪嫌疑人,扣押銀行卡283張,涉案資金1.3億元。
近期,澤州公安民警通過線上梳理異常資金流銀行卡、線下摸排活動圈等工作,發現段某存在“洗錢”行為。經連夜蹲守,民警在巴公鎮當場抓獲段某、宋某二人。根據二人供述,民警陸續抓獲李某飛、趙某等8名涉案人員。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李某飛、趙某等10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期間,李某飛組織趙某、李某等9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從事犯罪情況下,仍使用境外聊天軟件(紙飛機),在澤州縣巴公鎮、晉城市北石店鎮等地,通過“天貓支付”跑分平臺,幫助他人進行資金支付結算,涉案資金1.3億元。目前,李某飛、趙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介紹,洗錢是指將犯罪或其他非法違法行為所獲得的違法收入,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轉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