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正義網
“跑分”是一種洗錢行為,“跑分”團伙就是洗錢工具人,是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兇”。有人以參與“跑分”為借口,通過秘密轉移銀行卡內資金的形式,竊取不屬于自己的資金。近日,經山東省曲阜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喬某、翟某、孔某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三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1.5萬元至1萬元不等。
嗅到“商機”
王某初中二年級輟學后從事過運輸、足浴、營銷等臨時工作,因吃不了苦,嫌棄收入微薄,2021年5月回到曲阜老家待業。已近而立之年,他卻整日游手好閑,頻做“發財夢”。
一天,王某在短視頻平臺刷到一則新聞,報道了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一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該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幫助詐騙分子洗錢的過程中黑掉贓款,獲利幾十萬元。本是勸人警醒的正面新聞,卻被王某嗅到了“商機”。
“網絡詐騙的金額那么多,黑掉一兩萬元是不會被人發現的,況且他們自身難保,怎么會為了這點錢追究我們呢?如此一來,豈不是空手套白狼!”就這樣想著,王某心里樂開了花。
可去哪里找洗錢團伙呢?為此,他瀏覽了不少網站、論壇,最終在一個QQ廣告群里看到這樣一句話:“跑分,缺錢的來棗莊地區。”正是這區區10個字,將他引向了犯罪的深淵。
上演“黑吃黑”
同樣缺錢的還有王某的朋友翟某,還沒等王某招募同伙,翟某便自己找上了門,詢問有無賺錢的買賣。
彼時,王某已經跟“跑分”團伙取得了聯系,他讓翟某準備5張自己的銀行卡。翟某隱約意識到這是違法的,且前些日子剛因打架被行政拘留了15天,有些猶豫不決。
王某見狀勸說:“錢轉進來再轉出去那是洗錢犯罪,錢進來,咱不讓他轉出去,就沒事兒,而且每天保底能讓你掙1萬元。”翟某心動了,他提出讓朋友喬某先來試試水。
喬某因網絡貸款還款在即,正是用錢的時候,便一口答應下來,還邀請朋友孔某一同加入。至此,4人開始籌劃第一次行動。
經商議,4人進行了分工。翟某負責開車,王某負責聯絡,喬某和孔某加入“跑分”團伙。按照“跑分”團伙的要求,喬某、孔某二人分別辦理了5張銀行卡,下載了某聊天軟件,用“BC”(博彩)、“DZ”(電詐)等暗號接收指令。
在“跑分”的過程中,由孔某跟隨喬某與“跑分”團伙周旋,在孔某給出卡內進錢的信號后,翟某將進賬的錢提現到微信或者轉入其他銀行卡。孔某和喬某設法逃出“跑分”團伙的據點后,翟某與王某在樓下接應,駕車一同逃跑。
4人與“跑分”團伙交易了5筆,共計7.4萬余元。按照“多勞多得”的原則,他們將盜來的贓款進行瓜分。
自食惡果
嘗到了甜頭,4人欣喜不已。但從那之后,他們的運氣就沒那么好了,或許是“黑錢”的事情在“跑分圈”傳開了,此后聯系的幾個“跑分”團伙的據點看管都格外嚴,他們僅得手了幾千元。
2021年12月,曲阜市公安局根據“斷卡行動”下發的線索,發現喬某名下的銀行卡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活動。順藤摸瓜,喬某等4人在幫助電信網絡詐騙團伙“跑分”過程中“黑吃黑”的行為暴露。
經審查,曲阜市檢察院認為,王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提供銀行卡幫助他人“跑分”為手段,通過秘密轉移銀行卡內資金的形式,竊取銀行卡內不屬于自己的資金,其行為涉嫌盜竊罪。4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近日,經曲阜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