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2月12日 14:30:52 新京報
記者昨日獲悉,64歲的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宣傳教育司原司長陳勝利,非法占有公款85萬余元,日前因貪污罪被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
85萬公款轉入“咨詢中心”
記者了解到,除擔任國家計生委宣教司司長、巡視員外,陳勝利還是“關愛女孩行動”指導小組專家組組長,同時他還控制著一家名為“北京華人之源信息咨詢中心”的機構,這些身份聯系起來,構成了其貪污的脈絡。
法院查明,2002年9月至2005年5月間,陳勝利在宣教中心將國家計生委撥付的“P01項目”專項經費80萬元轉入中國人口出版社后,以支付書籍“研究編撰費”的名義,將其中的30萬元轉入人口與計劃生育雜志社,隨后將其中13萬余元轉入其個人控制的“咨詢中心”,據為己有。
此后,陳勝利以類似手段,先后兩次將其他一些項目經費轉入“咨詢中心”。根據統計,陳勝利非法占有公款共計85萬余元。
審計牽出“咨詢中心”貪污
但也是“咨詢中心”最終導致陳勝利案發。據了解,審計署衛生藥品審計局在審計中發現,至2007年11月,“咨詢中心”以研究名義,獲得國家計生委項目資金和公款,并從中獲得利潤,但同時審計部門未發現,該中心的賬目中有對應課題費用支出。
因涉嫌貪污,陳勝利2008年7月4日被逮捕,此時他已從國家計生委退休。
辯稱“咨詢中心”搞研究
陳勝利在庭審時辯稱,“咨詢中心”是一家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管理,轉入該中心的經費都用于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的課題研究,屬于公益活動,將轉入該中心的款項視為其個人占有沒有依據,其行為不構成貪污罪。
但檢方調查顯示,“咨詢中心”由陳勝利自行成立,領取工資的“員工”只有陳勝利及其妻子、兒子和兒媳婦。
法院認為,陳勝利私自將公款轉入其個人控制的企業,無論相關研究成果是否對社會有益,均不影響其貪污行為的性質。
據此,陳勝利除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其“咨詢中心”賬戶內在案凍結的85萬元,也被發還國家計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