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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09-04-19 瀏覽次數:2786次
重慶食藥監局原處長受賄100萬獲刑10年
本報訊(記者 陳保發 實習生 楊冬梅)利用自己的技術經驗、人脈關系、職務之便,為多家藥企辦證和通過GMP認證出謀劃策,事后收受顧問費和感謝費。昨日,記者從市五中院獲悉,原市食藥監局安全監督管理處處長、助理巡視員沈國柱因受賄罪于近日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財產50萬元、犯罪所得贓款100.91398萬余元予以追繳。
據檢察官指控,1994年至2007年期間,沈國柱通過為多家藥企辦理相關證照等事宜時,收取他人好處費、感謝費、顧問費等現金、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86.09918萬余元。法院對其退休后收取的85.1852萬元“顧問費”沒認定。法院最后審理認為,沈國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100.91398萬余元,該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但鑒于沈國柱認罪態度較好,主動交待有關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有悔罪表現,法院決定對其從輕處罰。
這是繼去年原重慶市食藥監局市場監督處正副處長陳一平、周軍(因受賄罪已判刑)后,該局第三個獲刑的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