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27日 14:14 來源:《法制日報》
《重慶晚報》1月25日以“重慶高院:稱不會因輿論而動搖涉黑案判案標準”為題,報道了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錢鋒在參加該市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一代表團審議“兩院”工作報告時的一段講話。錢鋒說:重慶法院“不因案多時緊而壓縮審判程序,不因輿論聚焦而動搖判案標準,不因罪行嚴重而限制被告人訴訟權利,堅持按程序辦案、憑證據說話、依法律裁判,確保每起‘涉黑’案件的審判都經得起歷史檢驗。”很顯然,這是這位院長代表重慶高級人民法院對前段時間社會輿論對重慶集中“打黑”專項行動諸多評論的一種正面回應,也明確表明了法院在“打黑”審判中的基本立場。
站在普通讀者的立場上解讀以上的報道,總會讓人覺得“不因輿論聚焦而動搖判案標準”之類的話語中,似乎向社會傳遞著某種對于媒體評論的些許誤解。
其實,就前個時期從中央到地方乃至民間網絡媒體上對于重慶“打黑除惡”的聚焦情況看,叫好之聲仍是主流。在具體案件進入到訴訟程序之后,也通常是當地有關辦案部門率先向特定媒體披露案件事實甚至涉案細節,然后才引來網民甚至是法律專家對個案訴訟中的程序、證據及相關法律適用問題的諸多評說,甚至是公開的爭議。可以看到,輿論上出現的諸多專業評論與探討,其實并不是要去動搖法院對涉黑案件的某種既定的判斷標準,而是由于在如何判斷法律意義上的黑社會性質有組織犯罪的問題上,原本的法律規范就存在著模糊之處,而早先頒布的相關立法解釋及司法政策,都確實是不夠明了。對于這樣的實體、證據和程序問題,不要說會引起輿論的聚焦關注,就是在法庭上的控辯雙方,都曾經爭辯得不可開交,有的甚至在公檢法機構之間,在全國法院系統內部,都存在著不同的見解。我想,如果我們涉黑的法律標準能夠再具體一些,相關的解釋能夠再明確一些,案件事實的查證再可靠一些,裁判文書的說理再充分一些,類似這樣的輿論聚焦和爭論,肯定會大大地減少甚至消失。輿論之所以聚焦重慶,完全是因為那里掀起的打黑“風暴”,它所反映的黑惡問題之嚴重、暴露的法律問題之集中、涉及案件的人數之眾多,都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引來舉國關注、輿論聚焦,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實屬不可避免。
重慶“打黑”在全國都會產生示范效應,也會帶來深遠的影響,不少案件將來也一定會被編入政法院校刑法學教案之中。唯其如此,大家投入更多的關注,將它作為一件“大事”對待,并提出更為嚴格的法治訴求,這些恐怕都應該是在情理之中的事。其實,人們已經注意到,前一時期重慶“打黑”的法庭激辯和輿論聚焦,已經產生了非常積極的效應。為了彌補現行“打黑”司法判案標準不夠明確的缺陷,最高司法機關已經及時進行了調研和探討,并于去年12月正式出臺了正確認定黑社會性質犯罪界限的《座談會紀要》,有了這樣一個較為統一的共識和標準,相信法庭上的定性爭議之聲定會減少,相關的輿論聚焦也會逐漸減量。或許,這正是輿論對于司法活動的一種積極推進與貢獻,也是重慶“打黑”案件能夠在將來真正經得起歷史檢驗的推動力量。從這個意義上講,輿論聚焦重慶這場“打黑除惡”專項行動及其一系列審判活動,不僅不會對司法過程產生負面作用;相反,它會有利于推動透明司法、公正裁判,一定能對我們的司法產生更多積極、正面并且是深刻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