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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10-01-21 瀏覽次數:2102次
查職務犯罪挽回2200多萬元
關鍵字:職務犯罪
2010年01月21日 來源: 廣州日報
本報訊 昨日下午,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文艾向東莞市人大作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說,檢察院去年共受理職務犯罪案件線索80件,立案偵查26件31人,其中查辦大案要案23宗24人,挽回經濟損失2200多萬元。
黃文艾在報告中說,去年東莞市檢察機關共受理批捕案件6631件10789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7346件12606人,經審查,批準逮捕6552件10629人,同比分別下降1.5%和2.8%;提起公訴6194件10321人,同比分別下降4.7%和3.5%。
檢察院探索輕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黃文艾稱,去年共辦理刑事和解案件75件103人,去年對無逮捕必要的12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決定。
黃文艾透露,檢察院參加整頓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重點打擊走私、逃稅、騙稅、商業詐騙、洗錢、使用假幣等犯罪活動,共辦理各類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案件181件358人,“辦理了由公安部、國家煙草專賣局掛牌督辦涉案金額高達1.5億元的黃某霖等16人特大銷售假煙案和詐騙金融機構1400多萬元的東發公司合同詐騙案”。
檢察院同時還加大了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的打擊力度,從重從快辦理了王琳、馬攀峰等19人涉案28宗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和虎門“5·3”重大爆炸案等一批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
在東莞市委開展反拐、掃黃、禁賭工作和禁毒行動時,檢察機關主動配合,共辦理涉拐案件59件93人、涉黃案件69件95人、涉賭案件52件115人、毒品案件411件6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