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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09-02-10 瀏覽次數:3125次
吳淑珍就洗錢等案認罪 稱未貪污“國務機要費
陳水扁之妻吳淑珍10日出庭就洗錢等案認罪。
吳淑珍離去前,向社會大眾致歉,表示日后會配合調查出庭。(中評社倪鴻祥攝)圖片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2月10日快訊 扁家弊案重要被告吳淑珍今天出庭,已經當庭認罪。審判長蔡守訓問吳淑珍認不認罪時,吳淑珍拿起一旁的麥克風,和事先準備好的內容,對檢察官說,她部分認罪。
據中評社報道,吳淑珍表示,“機要費”部分,她承認拿他人發票核銷,偽造文書部分認罪,但不承認貪污。
龍潭購地弊案部分,承認有收錢,收了辜成允兩億,但不是起訴書中的三億,希望法官能追查。
另外,南港展覽館弊案,她也坦承收到美金220萬,但也不是起訴書中的270萬。吳淑珍坦承收受金錢,但沒有說明金錢是否為行賄還是政治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