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房地產熱背后的權錢交易
本報杭州8月1日電(記者范躍紅 通訊員唐丹蘋 玉劍)因在房屋拆遷補償中收受他人7萬元賄賂,7月31日,浙江省臺州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原副書記蔣明貴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7月30日,涉嫌收受房地產公司22萬元“感謝費”的臺州市路橋區委原副書記鄭敏華被浙江省玉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7月27日,臺州市椒江區人大常委會葭街道工作委員會原主任宋獻民也因收受有關房地產公司48萬元“好處費”一審獲刑八年。今年上半年,臺州市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14件15人涉房賄賂案已陸續偵查終結,進入下一個司法程序。
近年來,同全國大部分地區一樣,臺州房地產產業持續紅火,加上民營資本的雄厚和活躍更使當地的房價居高不下。房地產的巨大利益誘惑催生著權錢交易。今年初,臺州市檢察院從當地一家房企涉嫌行賄的線索入手,層層深挖,到6月底,已先后立查臺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劉長春、中國建設銀行臺州分行原行長蔣達強、臺州市路橋區委原副書記鄭敏華等受賄大要案及一批房地產開發商行賄案,共涉及當地國土系統、黨政機關、銀行、房地產開發公司有關人員15人。目前,除劉長春、蔣達強因涉嫌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案情復雜,檢察機關還在進一步偵查外,其他大部分案件已相繼偵查終結,或移送審查起訴或交付審判。
據了解,這14件案件涉及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土地審批、工程項目審批、拆遷安置、資金審批等諸多環節,在房地產公司和有關官員之間形成了一條復雜的利益鏈條。據檢察機關偵查查明,2002年上半年,浙江萬達房地產實業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富爾達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某,為了使該公司參與開發的臺州市椒江區東京村“立改套”項目順利通過審批,以及在今后的開發過程中得到時任臺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主任的鄭敏華關照,送給鄭敏華20萬元人民幣。2004年12月,富爾達集團有限公司為了感謝時任東京村改造指揮部總指揮的宋獻民對東京灣小區超高費標準所給予的支持和幫助,將宋獻民妹夫嚴某所承建的二標段工程超高費差額部分38萬元,打入嚴某建行個人賬戶,后宋獻民分兩次從中取得現金13萬元。去年11月,富爾達集團有限公司為了感謝宋獻民在擔任東京村改造指揮部總指揮期間給予公司的支持和關照,又送給宋獻民10萬元,宋獻民全部“笑納”。
相比之下,劉長春、蔣達強涉嫌受賄案中,權錢交易更為突出,房地產利益鏈更長、更復雜。因尚在偵查階段,辦案人員不便透露具體細節,本報將適時作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