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江網
以承諾高額年化收益為“餌”,騙取受害人投資基金做“局”,最后將投資人的資金占為己有。近日,安福縣警方成功破獲了一起合同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額高達600萬元。8月31日,安福警方對外公布了該案的偵破過程。
今年7月26日,安福縣的彭女士來到該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稱自己被人騙了。據了解,2023年,彭女士在網上看到了一支“高收益、低風險”的基金,其“保底年化收益16%,按月結算基金收益”令彭女士心動不已。于是,她便主動去咨詢了該基金持有公司的股東羅某和法人葛某。羅某和葛某一邊以高息為“餌”誘惑彭女士投資大額資金,一邊以辦理“共管銀行卡”為幌子,聲稱只有和彭女士共同確認了后,才能將卡內的投資資金取出來,以此來打消她的投資顧慮。同年6月13日,彭女士與該基金公司、羅某和葛某簽訂了四方合作投資協議,并轉入400萬元投資了該基金。
期間,羅某與葛某為了誘騙彭女士繼續投資,每月按照協議約定向彭女士支付了基金收益,并為其提供了偽造的基金平臺收益圖片和視頻。2023年9月4日,對兩人深信不疑的彭女士,再次追投了200萬元投資。但從當年12月起,羅某和葛某便以各種理由,拒不向彭女士支付每月的收益資金了。于是,彭女士提出將投資的資金提前取回,而葛某和羅某兩人則繼續以各種借口來推脫。
今年7月23日,彭女士發現羅某和葛某已經失聯,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便來到公安機關報警。立案后,民警經過縝密偵查,并多次輾轉廣東、上海等地,長途奔波9000余公里,最終將犯罪嫌疑人羅某和葛某抓獲歸案。
經查,羅某和葛某以承諾“高額保底收益”的方式,騙取彭女士投資認購基金后,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基金認購款贖回,并將該認購款轉入了其他的銀行卡內,用于個人和公司的其他開支。目前,羅某和葛某兩人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的偵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