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鄞州檢察”微信公眾號
高息返利?養老無憂?靠著這些誘人的說辭,陳某某開設公司非法募集資金1.58億余元。在120余名已報案投資人中,108人系老年人。
7月14日上午,經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陳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洗錢罪一案在鄞州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
案情介紹
2015年4月始,陳某某設立多家公司,以公司的名義,在未經金融等相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組織人員通過打電話、發傳單等方式公開宣傳,以高息返利為誘餌,宣稱投資款用于農林、影視、養老等項目,以與投資人簽訂《個人出借咨詢與服務協議》等形式,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集資款被其用于兌付投資人本息、公司運營、部分項目投資等。
截至2018年11月,陳某某共非法募集資金1.58億余元,支付投資人本息合計1.24億余元,未兌付共計3300萬余元。其中已報案投資人120余人,造成損失1600萬余元。
這120余名投資人中有108人系老年人,占比86%。
此外,陳某某明知虞某某(已判刑)從事非法集資活動,仍以向虞某某借款的形式,利用其本人及控制賬戶協助虞某某轉移非法集資款。2014年8月至2018年8月,陳某某幫助虞某某轉移犯罪所得共計4300萬余元。其中,1900萬余元陸續又以還款之名交還虞某某,其余款項則被陳某某用于兌付投資人本息、公司運營等。
2022年3月,公安機關將陳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移送鄞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鄞州區檢察院通過梳理核查已報案投資人年齡,發現80%以上的投資人系5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群體,遂敏銳察覺,該案可能涉及養老詐騙線索。
鄞州區檢察院立即開展自行補充偵查,通過天眼查等工具查詢陳某某名下公司設立情況,發現其擔任法定代理人的寧波某養老有限公司。針對該新情況對陳某某展開重點訊問后,陳某某供述其以該養老服務有限公司名義開辦寧波某助老服務中心,以免費給老年人提供娛樂、健身等服務聚集人氣,宣傳投資養老項目非法集資。另外,鄞州區檢察院通過立案監督,還追訴陳某某替同行人員洗錢的行為。
經審查,鄞州區檢察院認為,陳某某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明知是他人非法集資犯罪所得的財產,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提供資金賬戶,應當以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于2022年6月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
鄞州法院經審理,全部采納檢察機關指控罪名及量刑意見,并作出一審判決:
陳某某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七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