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財經
今年以來,在銀行業務持續擴張的同時,金融監管力度不斷加大。第一財經記者統計,上半年,銀行業共計收到來自央行、銀保監會、外管局的3856張罰單,被罰金額超過11億元。
其中,工商銀行累計被罰金額最高,達6271.68萬元,收罰單189張;農業銀行罰單最多,達219張,合計被罰金額同樣超過6000萬元。分類型來看,被罰金額最高的是農商行,累計被罰2.7億元,也是唯一累計罰單數量過千的銀行類型。
中小銀行是被罰重災區
受疫情反復、經濟下行、地產行業調整、利率下滑等因素影響,今年以來,銀行經營面臨較大挑戰,市場對銀行盈利和不良貸款的擔憂有所增加;與此同時,銀行展業的合規性也再被強調。
年初之時,相關監管部門就提及,要加大監管力度。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將在2022年加大依法監管力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和非法從事金融業務,在統籌規劃規章立法、彌補監管制度短板等基礎上,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規成本,推動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如今來看,監管趨嚴的態勢正在持續。第一財經根據企業預警通統計,上半年,作為金融機構的主要力量,銀行業共計收到了來自央行、銀保監會、外管局的3856張罰單,合計被罰金額達11.30億元,不管是罰單數量還是罰單規模,均遠高于保險業和信托行業。
具體從單家銀行的處罰情況來看,被罰金額前十中,國有大行占比較大。其中,工商銀行被罰金額最高,累計被罰6271.69萬元;其次是農業銀行,被罰金額達6096.20萬元,罰單數219張則是最多;青島農商行緊隨其后,雖然僅收罰單29張,但被罰達4410萬元;再者是民生銀行、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被罰金額均在3000萬至4000萬之間;最后是郵儲銀行、光大銀行、網商銀行和龍江銀行,被罰金額在2000萬至3000萬之間。
從銀行類型來看,中小銀行仍是重災區。上半年被罰金額最高的為農商行,累計被罰2.7億元,也是唯一累計罰單數量過千的銀行類型,達1105張。其中,青島農商行、廣州農商行、江蘇江南農商行被罰金額位列前三,分別為4410萬元、1009.4萬元和628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青島農商行的超千萬罰金來源于監管一次性作出的處罰,而非累計,同時也是上半年開出的金額最高的單張罰單。此次處罰發生在1月28日,涉及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投資業務投后風險管控不到位、員工行為管控不力、貸款轉保證金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數據治理有效性缺失、流動性資金貸款被挪用、房地產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信用卡透支資金流入非消費領域等。
同時,監管還對該行28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其中,孟慶杰被給予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此前孟慶杰曾擔任青島農商銀行黃島支行行長。
對于此次處罰,青島農商行公告稱,主要源自近幾年監管部門組織的多項檢查,目前大多數問題已經完成整改。監管檢查是保障銀行業穩健經營的重要手段,該行全面接受檢查處罰。下一步將通過問題整改,舉一反三,進一步聚焦主責主業,深化結構調整,強化合規管理,促進整體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持續保持穩健良好發展。
不過,在4月份,青島農商行因與其相關的“山東男子1.1億存銀行竟全消失”事件而備受關注。當時有報道稱,公司老板手握銀行賬戶U盾,自己沒操作,賬戶里的錢卻被轉走了。對此,該行回應稱,銀行柜面人員對青島嘉莉寶家具有限公司提供支付憑證的規范性及印章審核無誤,由系統核驗支付支票上填寫的密碼正確后進行付款操作,嚴格遵循人民銀行相關規定。
除了農商行外,國有大行和股份行被罰金融同樣超過了2億元,分別為2.34億元和2.07億元,罰單數量分別為823張和461張;城商行被罰金額也相對較多,達1.77億元,罰單數量為477張。
對于近期備受關注的村鎮銀行,雖然體量較小,但被罰情況不容忽視。記者根據企業預警通統計,上半年共有196家村鎮銀行被罰,罰金達9213.56萬元,這一規模遠遠超過農信社。其中,深圳寶安融興村鎮銀行、邛崍國民村鎮銀行和象山國民村鎮銀行被罰金額均在200萬元以上;包括廣州白云民泰村鎮銀行、昆明五華長江村鎮銀行、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等在內的15家村鎮銀行被罰金額均超百萬元。
密集被罰的背后,反映出村鎮銀行內控制度的不完善。一位銀行業從業者對記者表示,風控制度落后是村鎮銀行普遍面臨的問題,部分村鎮銀行內控制度基本照搬發起行,沒有結合實際進行修訂,未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內控制度流于形式,急需整改。
被罰原因主要有這些
從被罰事由上看,信貸、反洗錢、配合監管、結算與現金、公司治理是上半年銀行業違規的主要領域。
其中,在信貸方面,“違規發放貸款”“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土地儲備領域”“貸款/授信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頻頻被提及。這與監管導向相符,經濟增長承壓之下,支持實體經濟是當前的政策導向,銀行信貸投放更需合規。
事實上,對于銀行而言,涉房融資向來是“高危”領域。近年來,監管多次開出了涉及違規“輸血”樓市的大罰單。記者從某城商行高管處了解到,銀行業務中,房地產業務算是較為簡單的業務,因為它是按照項目制來計算,在這個項目里,土地款是多少、建設需要多少錢、原材料多少錢,都有市場價格,公開透明,銀行能夠通過很多外部信息來佐證項目貸款資金是否合適。
“但如果一些企業對相關資金進行了多層嵌套或者繞道,再從銀行體系外轉到體系內,銀行監管起來就較難。”該城商行高管對記者稱,而且,當前還普遍存在的一個情況是,很多項目在剛啟動時并不一定能申請到銀行貸款,而是后期才申請到,申請融資的用途之一為“歸還股東借款”。此時,銀行需明確借款資金的主要用途,如果是當時這部分借款用于支付了土地款,按規定銀行貸款就不能幫助項目還款。
除了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外,反洗錢管理問題也成為當前銀行被罰的主要原因之一,具體表現為: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反洗錢管理不規范、違反反洗錢法、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等。
其中,農業銀行崇左分行還被央行開出千萬元罰單,創下了今年以來涉及反洗錢違規罰單的單筆最高紀錄。央行南寧中心支行此前披露,農業銀行崇左分行因未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實名制管理規定、違規使用個人金融信息、未嚴格落實銀行賬戶風險監測要求、未按規定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被處以警告并共處1142.50萬元罰款。
業內的共識在于,近兩年反洗錢監管力度不斷加大,監管部門對銀行業的反洗錢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也明顯加重。為進一步提高金融機構風險防范能力,今年1月,央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還聯合發布了《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對客戶盡職調查從個人到機構各個方面做了詳細規定。對于銀行而言,需進一步加大反洗錢投入力度,根據自身業務細節、機構規模、客群分布來做相應的追蹤和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