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藍鯨
繼今年初領央行600萬元罰單后,廣州農商行再次被重罰。
6月28日,央行發布罰單指出,廣州農商行因違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規定等六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罰超200萬元,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合規與風險總監也同時被罰。
因六項違法違規行為遭罰超200萬元
此次廣州農商行的六項違法違規事實具體包括: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現金收付與貨幣防偽反假管理規定;違反國庫管理規定;違反征信管理規定以及違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規定。央行廣州分行對該行處以警告并罰款232.9萬元。
同時,時任廣州農商行信用卡中心合規與風險總監黎學東對該行“違反征信管理規定”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對其罰款人民幣1萬元。
這并不是今年該行首次領罰。今年1月,該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發生交易三項違法違規行為領近600萬元大額罰單。
該行5名相關負責人也同時被罰,其中包括時任反洗錢中心總經理郭鑒芳、時任信用卡中心副總經理(主持工作)董洪峰、時任公司金融部總經理助理(主持工作)雷達、時任運營管理部總經理李駒、時任金融科技部總經理林樹茂在內。
凈利下滑近4成,不良率連續3年上升
廣州農商銀行前身為1952年成立的廣州農村信用社,2009年12月改制成為農村商業銀行,2017年6月香港掛牌上市,注冊資本98.08億元。截至2021年末,廣州農商行資產總額11616.29億元。
該行2021年度業績報告顯示,去年該行實現營業收入234.81億元,同比增長10.66%;但稅前利潤44.57億元,同比下降29.11%;凈利潤37.76億元,同比下降28.43%;歸母凈利潤31.75億元,同比下滑37.51%。
針對稅前利潤和凈利潤同比下降,該行解釋稱,主要是由于在外部復雜環境和疫情沖擊影響下,該行計提較大額度資產減值損失以增強抵御風險能力。
在資產質量方面,該行不良貸款率已連續3年上升。截至去年年末,該行不良貸款率1.83%,較2020年末的1.81%上浮0.02個百分點,較2019年的1.73%上浮0.1個百分點,而2018年末該指標為1.27%。去年末該行撥備覆蓋率為167.04%,較2020年末上升12.19個百分點。
在資本充足率指標方面,截至去年末,該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分別為9.68%、11.06%、13.09%,分別較2020年末有所上升。2020年末,該行上述三項指標分別為9.20%、10.74%、12.56%。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該行資本充足率指標曾一度持續下行,直至2021年底,廣州農商行為“補血”曾配售新H股后又發內資股。